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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热背后暗礁难免
发布时间:2017-04-10 09:51:21 浏览量:
       鸡年第一个工作日就迎来首单PPP资产证券化的落地。
  2月3日,太平洋证券《新水源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成功发行,成为市场首单落地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因为有业内声音认为该项目跟发政委与证监会《通知》中对符合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要求不符合,且该项目是在发文之前就已筹备的。
  2月13日,新水源公司财务部门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该项目去年8月份使已开始筹备。”但因为并非框架下的PPP资产证券化,《通知》中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提出四项限定条件,包括第三项项目需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等要求并不适用该项目,碧水源公司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上述说法,“新水源项目并非发政委推的那一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而公司目前没有更多关于ABS的官方信息透露。”首单被质疑,是个案?抑或为普遍现象?
  模式己变异
  近日,财政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披露了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最新季报。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国入库项目11260个、总投资13. 5万亿元。其中,签约落地1351个,总投资2.2万亿元,全国入库项目落地率升至31.6%,与1月末、3月末、6月末、9月末落地率19.6%、21.7%、23.8%、26.0%相比,项目落地数和落地率稳步上升。
  从项目分布领域来看,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旅游、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数占比靠前,分别为35.5%、12.2%、6.1%、5.9%、5 6%;与1月末对比,其中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和旅游新增项目数较多,占比分别为47%、13%、7%。
  国家示范项目方面,数据显示,国家示范项目有743个,投资额1.86万亿元。其中,2014年第一批22个,投资额709亿元;2015年第二批205个,投资额6267亿元;2016年第三批516个,投资额1.17万亿元。分析认为,资产证券化为原始资本金提供了退出机制,社会资本的参与激发了市场活力。
  然而在全国上下PPP热的同时,中建政研副总裁王树海表达了不同的观点:“我个人感觉我们国内推动PPP模式目前面临的问题比较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们国内的PPP模式与国外的PPP模式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变异,主要体现在第二个P上,在国外主要是指与政府和国有资本无关的民营资本,而我国却包含了大量的政府和国有背景的资本;二是PPP模式的主旨思路是双方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激励相容的原则,而我们现在落地的很多项目严重的违背了这样的原则,尤其是风险共担原则,把大量的风险转移到了政府身上,反而大大增加了政府的财务风险;三是PPP模式融资工具和融资环境相对滞后,这也是造成大量的PPP模式无法落地的原因;四是很多社会资本方只考虑签约和工程,而没有考虑好运营或者根本就不具备运营的能力,这远离了PPP模式的初衷。由于PPP项目落地和运营产生的问题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控制PPP项目落地的质量,在未来3-5年内,PPP模式的问题会井喷式出现,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案例缺乏可复制性
  资产证券化的项目要有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但PPP模式2014年才进入大规模推广阶段,目前多数仍处于建设期,因此这项要求对于多数PPP项目来说可谓严苛。首单PPP资产证券化——太平洋证券新水源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运营来满两年,并由两大股东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比通知要求显得成色不足。
  王树海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要想在我国大规模应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目前条件还不具备,还不能复制,原因有:一是期限匹配的问题,PPP项目周期长,经营期一般在10-30年最少不能低于10年,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存续期限一般在5年以内,最长很少能超过7年,因此,单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不能覆盖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如果接续发行另外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不仅程序繁琐,也会增加融资成本,二悬资产证券化对PPP项目的要求更高,需要引入信用评级,尤其项目公司成立后,在建设初始就会把收费收益权质押给商业银行作为贷款担保,而如果把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SPV进入资产池,就必须先解除收益权上的质押,需要足额资金偿还债权银行贷款或以等值财产置换,但这对项目公司而言存在很大难度。”
  政策并不细致
  资产证券化只是解决了退出机制问题.PPP项目参与方多、关系复杂,想要成功运行,木桶的每一块短板都要补齐。目前PPP项目投资需求已高迭十几万亿元,真正落地项目投资额却并不多。其中,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大多处于观望状态,这背后有许多深层次原因,例如:PPP顶层立法缺失,政策配套不足,项目审批较长,政企双方契约意识不足等等。王树海对本报记者分析说:“一是我们现在出的很多PPP政策都是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政策,有些政策过于原则性,我们需要在过去几年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升级版的更为细化的政策,有些方面是需要明确给出底线的,也是告诉我们在设计PPP方案的时候,哪些是不能碰的;二是继续加大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培训力度,很多政府部分和社会资本方对PPP模式还缺乏深刻的理解,一知半解,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一但项目出现了问题,并不单纯政府是受害者,而社会资本方承担的风险可能会更大;三是加大对各地PPP项目和PPP项目违规的督壹力度;四是行业主管部门针对问题严重的PPP项目应采用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