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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余庆至遵义高速公路PPP项目推介公
发布时间:2016-07-29 09:51:26 浏览量:
贵州省余庆至遵义高速公路(以下简称“余遵高速”)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实施,为吸引更多的技术专业、管理科学的实力资本融入到本项目,把余遵高速公路建设成为人民满意、政府放心的优质工程。现将项目初步情况公告如下,欢迎有合作意向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余遵高速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和黔南州境内,沿线经过余庆县、湄潭县、瓮安县、播州区等4个县(区)。项目起于余庆县半坡,与江口至瓮安高速公路相接。经中关、小腮、土地坳、灯子上、季家寨、茅哨坪、小泥田、西溪沟、枇杷坪、下堕坪、上堕坪、院子、污泥坝、老沟溪、檀木坪、花山、三根花、平定安、吊元沟、牛皮塘、后坝、团山堡、大坟地、草棚坳、严汪坟、水麦坑、灰城坝、石泉、红色土、大雁河、草田庄、新街、小林藤、中寨,止于播州区三岔镇冷水坪,与贵遵高速复线顺接。
本项目便捷连接了黔中经济区遵义和凯里两个中心城市,同时也开辟了遵义市南下珠三角新的高速公路通道。项目实施是对黔中经济区高速公路网的有益补充和完善,充分发挥黔中经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黔北经济协作区与“三州”(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民族地区的经济联系,为加快区域旅游、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区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本项目全长94.407公里,其中余庆县境内47.34km,湄潭县境内11.82km,瓮安县境内10.75km,播州区境内24.497km,全线共有桥梁18838m/63座,其中特大桥1400m/2座,大桥16912m /55座,中桥526m/6座,项目桥梁占路线总长的19.954%;全线共计隧道24563m/26座,隧道占路线总长的26.018%,其中长隧道共17824m/10座,中隧道共3024m/4座,短隧道共3715m/12座。全线采用v=80公里/小时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4.5米。
本项目工可投资估算总金额125.98亿元。
二、项目拟采用的运作方式
项目拟采取“股权合作(政府以资本金形式投资入股)+EPC”的方式,即社会资本中标后,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共同出资依法组建项目公司,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享受项目公司股权。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在项目合作期满后,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
本项目资本金原则上为项目总投资的25%,由政府出资人和社会资本按照30%:70%的比例认缴(社会资本投入项目资本金必须全部为其自有资金),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以项目特许经营权质押等形式向金融机构依法融资解决。
三、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拟定为33年,其中:建设期3年,收费期30年。(最终合作期以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四、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社会资本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近三年(2013-2015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等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2.2015年末总资产13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4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合计金额需满足此要求,且联合体各成员的净资产应大于其出资额度)
3.资质要求: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三个专业)甲级。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总体资质需满足上述要求)
五、征地拆迁
政府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用地的征用、拆迁及相关补偿工作,征地拆迁的有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六、项目风险分担
本项目的建设、财务(包括融资风险和利率风险)和运营管理等风险拟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包括新增竞争性项目风险,收费标准调整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和征地拆迁风险)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承担。
七、项目投资控制责任
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应按照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对项目进行总投资控制,社会资本应承担项目最终总投资扣减政府应承担的费用后相对于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全部超支责任。
项目最终总投资以经审计的完成项目工程的全部费用合计值确定。
八、项目收益分配机制和运营补贴机制
(1)项目公司盈利前,政府出资人和社会资本均不得从项目公司提取任何费用。
(2)项目合作期内,当经审计的项目实际车辆通行费收入低于工可报告预测值的80%时,政府将向项目公司拨付运营期补贴,补贴值为实际车辆通行费收入与工可报告预测值80%之间的差值。运营期补贴采取1年支付一次的方式。
(3)项目合作期内,当经审计的实际车辆通行费收入在工可预测通行费收入的80%~120%之间时,则视为合理回报区间,具体收益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按照3:7的比例分成。
(4)项目合作期内,当经审计的实际车辆通行费收入超过工可预测通行费收入的120%时,超过120%的部分视为超额收益,全部归政府所有。
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前,项目公司不得转让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十、本项目监理单位由招标人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
十一、本公告为招商邀请,本项目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最终合作条款、社会资本合格条件等以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及资料领取要求
(1)本推介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欢迎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于2016年7月20日至8月5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遵义市交通运输局9楼903室(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中段)咨询。
(2)资料领取需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简介、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垂询并领取项目基础资料(注:基础资料领取时,经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如未按上式要求提供资料,则不提供项目基础资料)